公共部門經濟學

公共部門經濟學

第10章:外部性 (Externalities)

  • 本章解釋了外部性(一種重要的市場失靈)如何導致市場結果無效率,以及政府如何潛在地改善這些結果。
  • 什麼是外部性?
    • 當一個人從事某項活動,影響了旁觀者的福祉,但卻沒有因此付出或得到補償時,就產生了外部性。
    • 負外部性 (Negative Externality):對旁觀者的影響是不利的。
      • 例子:污染(例如造紙廠排放二噁英對空氣和水造成污染)。
      • 市場結果:在負外部性存在下,商品的社會成本 (social cost) 超過其私人成本 (private cost)。
        • 因為生產者沒有考慮到污染的全部成本,導致市場生產的數量 多於 (過度生產) 社會最適數量。
        • 仁慈的社會計畫者會選擇社會成本曲線與需求曲線相交的數量。
    • 正外部性 (Positive Externality):對旁觀者的影響是有益的。
      • 例子:教育(教育程度高的人對社會整體有益處)、科技溢出(發明者所創造的知識為社會帶來廣泛效益)。
      • 市場結果:在正外部性存在下,商品的社會價值 (social value) 超過其私人價值 (private value)。
        • 因為消費者沒有考慮到其消費的全部社會效益,導致市場生產的數量 少於 (生產不足) 社會最適數量。
  • 公共政策如何應對外部性?
    • 命令與控制政策 (Command-and-Control Policies):管制 (Regulation)
      • 政府直接管制行為,例如透過環境保護局 (EPA) 制定污染排放上限。
      • 經濟學家認為,完全禁止所有污染是不切實際的,因為幾乎所有經濟活動都伴隨一些污染。
        • 社會必須權衡成本和效益。
    1. 矯正性稅 (Corrective Taxes) 與補貼 (Subsidies)
      • 矯正性稅 (Corrective Tax) (又稱皮古稅 (Pigovian Tax)):旨在引導私人決策者將其行為的外部性成本納入考量。
      • 例子:汽油稅,可同時矯正交通擁堵(負外部性)和污染(負外部性)。
      • 優勢:經濟學家通常偏好矯正性稅而非直接管制,因為稅收能以更低的成本達成相同的污染減量目標,並提供企業持續創新的誘因。
        • 它還能為政府增加收入。 * 補貼:對於正外部性,政府可以提供補貼,讓市場均衡更接近社會最適水準。
      • 例子:政府對教育的補貼。
    2. 可交易污染許可證 (Tradable Pollution Permits)
      • 政府設定一個總污染量,然後發放可以在市場上交易的污染許可證。
      • 效果:與矯正性稅相似,它透過市場機制實現效率,且能讓污染減量成本最低的廠商承擔更多減量責任。
  • 外部性的私人解決方案 (Private Solutions to Externalities)
    • 在某些情況下,私人個體可以自行解決外部性問題。
    • 慈善機構:例如環保團體接受捐款來保護環境。
    • 寇斯定理 (Coase Theorem):如果私人各方能夠在沒有成本 (without cost) 的情況下,針對資源配置進行談判,他們就能自行解決外部性問題。
      • 無論最初的財產權如何分配,談判都能達到效率的結果。
    • 問題:私人解決方案並非總是有效,主要障礙是交易成本 (Transaction Costs)。
      • 當涉及的當事方數量龐大時,協調成本會非常高,導致寇斯定理不適用。

第11章:公共財與共有資源 (Public Goods and Common Resources)

  • 本章討論了兩種特殊類型的物品——公共財和共有資源——它們不具備市場價格,因此導致市場失靈,需要政府介入。
  • 物品的分類
    • 根據兩個特性對物品進行分類:
      • 排他性 (Excludability):是否可以阻止人們使用該物品?
      • 消費上的敵對性 (Rivalry in Consumption):一個人對物品的使用是否會減少其他人使用該物品的能力?
    • 四種物品類型:
      • 私有財 (Private Goods):具備排他性且在消費上具備敵對性。
        • 例子:冰淇淋、衣服。這是市場運作最有效的物品類型。
      • 公共財 (Public Goods):不具備排他性也不具備消費上的敵對性。
        • 例子:煙火表演、國防、基礎研究。
      • 共有資源 (Common Resources):不具備排他性但具備消費上的敵對性。
        • 例子:海洋中的魚、清潔的空氣、擁擠的道路。
      • 俱樂部財 (Club Goods):具備排他性但不具備消費上的敵對性。
        • 例子:有線電視、消防服務。
  • 無市場價格物品的問題
    • 當物品沒有價格時,市場力量就無法有效配置資源。
    • 外部性會因為有價值的東西沒有價格而產生。
    • 公共財的問題:搭便車者問題 (Free-Rider Problem)
    • 搭便車者 (Free Rider):指那些享受物品利益卻不為其付費的人。
    • 市場失靈:由於公共財不具排他性,人們有動機搭便車,導致私有市場無法提供效率的數量。
    • 政府的角色:政府可以提供公共財,並透過稅收為其買單。
      • 國防(美國政府在國防上投入大量資金)
      • 基礎研究(政府機構資助基礎研究,因為私人企業缺乏動力)
      • 扶貧計畫(一些經濟學家認為扶貧是公共財)
    • 成本效益分析 (Cost-Benefit Analysis):政府在決定提供何種公共財及數量時,必須進行成本效益分析,評估項目的總效益與總成本。這項任務本身就很困難,因為公共財沒有市場價格訊號可供參考。
  • 共有資源的問題:公地悲劇 (Tragedy of the Commons)
    • 公地悲劇:一個經典的比喻,說明了共有資源因為不具排他性但具備消費上的敵對性,導致其被過度使用 (overused),從社會角度來看是不理想的。
      • 清潔的空氣與水(污染造成負外部性)
      • 擁擠的道路(使用會降低他人使用效益)
      • 海洋中的魚(過度捕撈導致魚類枯竭)
    • 政府的角色:政府可以透過管制、課稅或將共有資源轉化為私有財產權來解決過度使用的問題。
  • 財產權的重要性 (The Importance of Property Rights)
    • 許多市場失靈的根本原因在於財產權沒有被良好地建立。
    • 政府在界定和執行財產權方面扮演關鍵角色,以確保稀有資源的有效配置。

第12章:稅制的設計 (The Design of the Tax System)

  • 本章詳細探討了政府如何徵稅,以及稅收對效率和公平的影響,揭示了稅制設計中的核心權衡。
  • 稅收的目的
    • 政府徵稅是為了籌集收入:
      • 公共專案(如道路、學校、國防)
      • 矯正市場失靈(如外部性、提供公共財和管制共有資源)
  • 美國稅制概述
    • 聯邦政府稅收:
      • 個人所得稅 (Personal Income Taxes):最大宗的收入來源。
      • 社會保險稅 (Payroll Taxes):用於社會保障 (Social Security) 和醫療保險 (Medicare)。
      • 公司所得稅 (Corporate Income Taxes):對公司利潤徵稅。
    • 州與地方政府稅收:主要來自銷售稅 (Sales Taxes) 和財產稅 (Property Taxes)。
  • 稅收與效率 (Taxes and Efficiency)
    • 無謂損失 (Deadweight Losses):稅收不僅將資源從市場參與者轉移到政府,還會扭曲激勵並導致市場結果失真,從而產生社會成本。
      • 這種福利損失(消費者剩餘和生產者剩餘的總和減少)通常會超過政府實際徵收到的稅收收入。
      • 稅收阻礙了那些對價值超過成本的交易。
    • 行政負擔 (Administrative Burden):納稅人為了遵守稅法所付出的成本。
    • 邊際稅率 (Marginal Tax Rates) 與平均稅率 (Average Tax Rates):
      • 邊際稅率:每增加一美元收入所增加的稅額。它衡量了稅收制度扭曲激勵的程度。
      • 平均稅率:總稅收佔總收入的百分比。
    • 定額稅 (Lump-Sum Taxes):對每個人徵收相同金額的稅。
      • 優勢:極其有效率(零無謂損失,最小行政負擔),因為它不扭曲人們的行為。
      • 劣勢:極不公平,貧富都繳納相同金額,這導致其在現實中很少被採用。
    • 消費稅 (Consumption Tax):一種替代所得稅的稅制,不會扭曲儲蓄決策,鼓勵儲蓄。
  • 稅收與公平 (Taxes and Equity)
    • 利益原則 (Benefits Principle):人們應根據他們從政府服務中獲得的利益來繳稅。
      • 例子:汽油稅用於道路維護。
    • 支付能力原則 (Ability-to-Pay Principle):人們應根據他們承擔稅收負擔的能力來繳稅。
      • 垂直公平 (Vertical Equity):支付能力較高的人應繳納較多稅款。
        • 這引申出累進稅 (Progressive Tax)(高收入者繳納更高比例)
        • 比例稅 (Proportional Tax)(所有人繳納相同比例)
        • 累退稅 (Regressive Tax)(高收入者繳納更低比例)。
      • 水平公平 (Horizontal Equity):支付能力相似的人應繳納相同金額的稅款。在實踐中很難應用。
    • 稅收歸宿 (Tax Incidence) 與稅收公平:了解稅收的實際負擔最終落在誰身上至關重要,因為法律上繳稅的人可能並非最終承擔負擔的人。
      • 例子:公司所得稅的負擔最終由人(公司所有者、顧客或員工)承擔。
  • 公平與效率之間的權衡 (The Trade-off between Equity and Efficiency)
    • 這是稅制設計中最重要且經常衝突的兩個目標。
    • 經濟學家可以闡明這種權衡,但無法解決它,因為這同時涉及政治哲學的判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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